打破信息孤岛,18.8%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数据一张网 信用惩戒正加力(经济聚焦·企业征信①)
朱慧卿绘(人民视觉) |
编者按: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如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如何打破信息孤岛,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今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我国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进程,通过国家、地方、市场化机构三个层面,展现企业征信建设的现状、经验和难点。
企业失信有什么后果?
贷款通不过、到手的生意差点飞了、失去投标资格……这些可都是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真实案例。
怎样知道企业是否失信?
企业的信用可不是其隐私,对其查询不需要任何权限,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企业的信用信息一目了然。
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基本建成,成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工具。这一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信息平台,把各部门、各地方的企业数据织成“全国一张网”,信用漏洞正在收紧,信用惩戒正在加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正在形成。这张覆盖全国的“网”是如何建起来的?如何与金融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等形成联合惩戒?线上线下企业监管是否统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成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
“就因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我们公司差点丢掉了几千万的订单。”南京一家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缪先生说。
原来,因为没有按时提交年报,缪先生所在的公司被列入了异常名录,导致其不能进入国家电网承包商管理系统,无法获得电力业务订单。虽然后来补交材料、申请移除了异常名录,但缪先生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大量的政府部门、媒体、银行、商业机构、中介组织等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至今年3月底,全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506.6万户,其中企业462.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6万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占全国企业的18.8%,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3.5%。
最初,打破信息孤岛并不容易。
早在2014年3月,工商总局便开通了过渡性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一直存在地区和部门间企业信息归集不全面、基础设施薄弱、支撑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建立更全面的大数据平台,工商总局对地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格式规范来整合信息。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建立了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和开放共享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信息孤岛特别是企业信息的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
为了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结果,工商总局向发展改革、商务、国土资源、金融管理、司法等部门实时推送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数据。同时,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关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经营限制。目前,已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计515.07万户;截至去年底,已对高法提供的336.41万名“老赖”依法限制任职7.11万人次。
网上开店异地经营,同样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怎么网店被关了?”浙江省宁波市一家服装网店店主付先生像平日一样打开电脑运营网店,却收到天猫管理方的通知:您的企业××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您已被取消在天猫的经营资格。
担心自己苦心经营几年的网店就此没了,付先生跑到当地市场监管局询问“经营异常名录”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付先生:“系统显示,您的企业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有多起投诉举报不配合调查。”
付先生面露愧色,“其实处理消费投诉的同志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说我的店铺被投诉次数较多,要我过去处理。我担心去处理消费投诉要赔钱或者罚款,想着我的企业是异地经营,反正你们找不到我,就没去。”
付先生的想法并非个案。近年来,网络消费类投诉举报增多,举报对象多数是淘宝、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上的经营户。由于网络经营主体隐蔽性强,多为异地经营,在处理投诉举报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联络不上被举报主体,或被举报主体不配合调查等情况。
为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操作规程,规定了详细的证据采集和审批程序。尤其是针对不配合调查的失联企业,开展实质性核查,通过登记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取证,将无法联系的网络经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让网上开店、异地经营的企业,也逃不过失信惩戒。
“现在我知道了,网上开店、异地经营,同样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付先生说。
记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企业其实经营状况良好,但因为没有按时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一位企业家坦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出发点很好,但我们很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往往只是一时疏忽没有年报,主观过错并不大。而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贷款、签合同、招投标,甚至企业负责人个人出行、买房买车、子女上学都受到了限制,感觉惩戒的范围过宽,对企业发展造成了一些阻碍。
如何看待一些企业反映的“惩戒范围过宽”这个问题?
“首先企业不应把年报当小事,每个企业都应依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依法进行年报和报送即时信息。”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认为,银行等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相关负责人做出限贷的决定,是银行从其贷款风险考量自主做出的决定。正说明社会方方面面在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方面的意识逐步强化,信用约束的作用正在逐步发挥。
同时,企业也不要认为一旦忘记年报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就翻不了身,及时补报后就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但如果破罐子破摔,三年经营异常名录不移除则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俗称“黑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把企业每次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记录在案,由市场去评定,由消费者去评定,由银行去评定,由进行交易的人去评定,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当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都进入系统的时候,社会就迎来公平竞争、良好秩序的时代。”马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