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1个月。截至5月7日,28个督查组共督查8447家企业(单位),发现559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6.2%。
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930个,超标排放的30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512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507个,涉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的12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179个,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1075个,存在其他问题的1349个。
各督查组每天将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上报环保部,同时抄送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环保部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印发督办通知,责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6省、市环保厅(局)对督办问题进行整改。
5月5日,环保部印发了第三批大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通知,共督办738个突出环境问题。督办的环境问题中,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411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327个。
此前,环保部已印发两批大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通知。第二批督办554个环境问题。根据反馈情况,截至5月2日,第二批督办的255个“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中,拆除取缔的115个,责令停产106个,完成率为86.7%。第二批督办的299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中,已经责令停产107个,立案处罚68家,拆除取缔16家,有146个已整改完成,完成率为48.8%,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之中。(记者 高敬)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