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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市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全面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市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徐州日报记者 刘作霖

5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徐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出台背景和内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市三域” 水系复杂

我市位于沂沭泗下游,境内河道纵横交错,以故黄河为分水岭,形成故黄河水系、沂沭泗水系和奎濉河水系,“一市三域”,水系复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目前我市有微山湖、骆马湖两个天然湖泊,在册中小型水库72座,大沟级以上河道1233条,其中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97条,大中型泵站53座,大中型水闸88座,农村水利建筑物13774座,村级河道1.2万条、1.2万公里。

2013年,我市推行河长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水格局。通过控源截污、清淤贯通、生态修复、水质提升、长效管护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生态河道,市区“七湖”水质已有“四湖”稳定在Ⅲ类水体以上,“九河”有“六河”水质提升了一个级次,市区水体流动能力由原来20万立方米/天提高到50万立方米/天,河道水系全面贯通,主要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市河湖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河湖管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水多、水少、水脏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中央和省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深化河长制相关工作。市水利局组织起草了《方案》。4月26日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全面建立河湖管护

长效机制

市水利局副局长石炳武介绍,《徐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共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组织形式,明确了河长制建立范围、总体构架、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等。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目标:2017年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省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9.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全市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明显改善,“互联互通、引排顺畅、功能良好、生态优美”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确定了我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市级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镇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流域性河道、骆马湖、微山湖(江苏部分)及市管河湖明确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河长,河湖所在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河长,河湖所在乡镇党政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河长,河湖所在行政村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河长,实现全市两座湖泊、72座中小型水库、14907条村级以上沟河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方案》落实河长及各成员单位职责。总河长作为辖区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库管理、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包括河湖长效管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综合功能提升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

《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八大任务。即“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资源保护、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修复、推进河湖长效管护、强化河湖执法监督、提升河湖综合功能”八大任务。《方案》还强调了河长制保障措施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徐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5月全面落实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建立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健全工作机制,2017年6月底前建立河长制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工作督查等工作制度。要强化宣传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规范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务、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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