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防范 创新监管措施 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副市长 徐东海 |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全省第二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旨在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牢固树立“企业不消灭隐患,隐患必将消灭企业”的理念,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从源头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才能紧紧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当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够深入,有的隐患没有排查出来,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迟缓、措施不力,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一些企业应急体系建设流于形式,风险评估结果应用与现实脱节等问题较为普遍,特别是预案编制的可操作性和演练的针对性不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立情况不理想,装备、物资配备不足,全员教育培训还不够到位。 紧盯工作重点,继续开展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在2016—2018年的时间段内,确保按时完成每年的工作任务。2017年是强化落实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所有企业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在做好本年度工作的同时,要对2016年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摸清底数、做到“一企一档”;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措施。同时,为明年专项行动的开展奠定好基础,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 深化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新时期企业主体责任新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的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煤矿、冶金建材、危险化学品、家具加工等行业企业较多,一些企业存在重“红伤”轻“白伤”的问题,对职业病防护保障力度不够。随着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职业健康也成为安全生产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不仅要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还要持续改善作业环境,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从而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狠抓标准建设,牢牢扭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员工作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最终践行者,企业要想实现本质安全,必须要建立涵盖每个岗位、每名员工的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作业体系,健全企业自查、自纠、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唯有将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安全管理内化为企业员工的自觉行为,将安全融入企业文化,才能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去年我们先后在全市推广了南京金陵石化、徐州圣戈班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开展了危化品生产企业“二道门”建设和独栋厂房减人以及危险品标志标识的标准化工作,都是很好的探索,以后要继续推进。 创新监管措施,积极构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企业财富的快速积累,并不代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之成正比提高。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望广大企业员工能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期望企业能够树立安全文化理念,但企业安全文化的培育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就现实情况而言,需要的不仅是企业的自我塑造,更需要一定的外界压力。这要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制度、媒体曝光、警示约谈、综合执法、群众举报等方法途径,并结合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创新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我们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警示教育、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将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宣传一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曝光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积极投身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中,不断巩固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