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形式】
1、不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高铁一等座、飞机商务舱费用等。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的规定。 2、违规报销超出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住宿费用。出差人员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在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住宿标准不高于380元/天,省内其它城市住宿标准不高于360元/天”的规定。 3、违规报销会议、培训等差旅费。违反“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 1 天计发。不得报销个人餐费、市内交通费用”的规定。 4、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5、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6、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7、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党团、工会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公务出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景点观光旅游。 8、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 9、公款报销个人或亲属旅游费用。 【案 例】 1、2016 年4 月22日,鼓楼区琵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崔文广在班子会议上提议,组织职工去台儿庄旅游。会后,崔文广联系旅行社,于4月28日、29日、30日分三批组织职工到台儿庄公款旅游,共花费1.908万元。崔文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 年4 月29日,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主任陈中华安排单位职工到新沂市扶贫,交由旅行社组织,以宿北大战红色旅游的名义到新沂市马陵山风景区游览,返回徐州后公款聚餐。陈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8月14日至15日,武汉市江汉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基础医学部主任邱文洪等4人赴长春参加教学改革研讨会。会后,邱文洪同意参加会议的3名教师赴长白山旅游,并同意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 3200元。邱文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3 年至2016 年,上海市松江区凯盛园林公司总经理张国强、副总经理李建钢违规接受业务往来单位的安排到海南旅游。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建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天津市天津港引航中心南疆站副站长冯义接受天津港某码头公司邀请,赴黄山进行引航业务培训,并携家属同往。在6天培训期内,仅用3个上午进行培训,其余时间均携家属在黄山周边旅游,全部费用由该码头公司公款支付。冯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2 年3月,乌鲁木齐市种牛场原党委副书记兼天山区委副书记、场长罗新建花费92万余元公款,以工作用车名义购置丰田普拉多越野车1辆,供其专用至被调查;2013年2月、11月,2次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花费13万余元;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罗新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罗新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徐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