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滨湖区城管局发布了一起跨省运输、违法倾倒、堆积垃圾的案件。当事人安徽籍男子郑某为了从垃圾铁屑中牟利,从6月份起,分两次从浙江省温岭市的垃圾焚烧厂运了17车、总量约300吨的混合垃圾,倾倒在了滨湖区华庄街道的一处拆迁地块内。7月31日,就在最后一车垃圾落地,偷倒车辆准备离场时被及时赶来的城管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偷倒车辆被当场查扣,当事人已移交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当时有群众举报说,南湖大道附近地块内有人正在偷倒垃圾。”相关人士介绍,接到举报后,正在附近巡查的滨湖城管特勤中队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在南湖大道和震泽路路口的一处拆迁地块内发现了正在偷倒垃圾的大型拖挂车辆。“一辆20多米长的拖挂货车正在倾倒垃圾。车辆旁边的垃圾堆有三四米高,一辆推土机正在将滚落到地面上的垃圾往高处堆放。”
“大白天使用超长拖挂车辆偷倒垃圾还是第一次查到。”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对偷倒行为进行制止。“车辆驾驶员说这些垃圾是从浙江运过来的,自己收了老板3000元运费负责运输,其他事情并不清楚。”执法人员介绍,垃圾堆里面大多都是铁丝、铁屑、薄铁皮、易拉罐等垃圾铁,夹杂着塑料袋、纸屑、尼龙袋、废木料等生活垃圾。随后,委托车辆运输垃圾的当事人赶到了现场,但他无法提供垃圾运输消纳许可证明,而该拆迁地块显然也不是合法的垃圾消纳处置场所。据此,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涉嫌偷倒垃圾的大型拖挂车辆和推土机。
由于这起案件涉及跨省偷倒,数量特别巨大,是滨湖区近年来查获的偷倒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城管部门迅速将案情通报给了公安部门。当天,当事人已被警方带走做进一步处理。
经查,当事人姓郑,安徽人,一直从事废品回收生意,在无锡有回收站。今年6月,他从朋友处获悉浙江省温岭市的垃圾焚烧厂有很多分拣后产生的废铁垃圾,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就通过关系免费从垃圾焚烧厂拿到了这批垃圾。之后,他以每车次3000元的价格,雇佣车辆分两批共运了17车垃圾到滨湖区,并全部堆放到这处拆迁地块内,垃圾总量约300吨。郑某为此也付出了超过5万元的运输费用。
郑某说,自己将垃圾倾倒在这处地块只是临时堆放,之后会逐步搬运到自己的回收站,并将其中的金属材料分拣出来卖给钢厂。他估算如果一切顺利,至少有10万元以上的利润,但万万没想到,在最后一辆车实施倾倒时被抓了现行。
城管部门表示,虽然郑某的初衷是对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但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倾倒在拆迁地块的垃圾,相当一部分都是生活垃圾,这相当于是将外省的大量生活垃圾带入了无锡。”目前,当事人已将堆积在现场的垃圾清运完毕。之后,城管、公安等部门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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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本报曾报道的不法分子将上千吨生活垃圾从上海用船运至我市惠山区洛社镇随意倾倒,导致当地环境污染的案件中,4人偷倒垃圾的行为导致当地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影响恶劣。经有关单位检测,涉案固体废物中含重金属铅、镉、六价铬、类金属砷,涉案渗滤液中含重金属铬。
2016年12月,锡山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4名被告人皆因犯污染环境罪获刑。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强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被告人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4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暂扣的被告人徐某用于运输垃圾的船只予以没收。被告人徐某强自愿缴纳的18万元环境损害修复费直接纳入无锡市环境公益金专项账户。(范绪锴)
来源: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