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安徽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将个人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全面破纪,政商关系“亲清不分”,肆意权钱交易,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党的利益和形象,破坏了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察厅报安徽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朱琳简历
朱琳,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江苏泗洪人,大学学历,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至2007年4月,历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党组书记、主任;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分党组书记、主任;2011年4月至2017年4月任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