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专项整治餐厨废弃物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使用的收集容器不符合标准等将被处罚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陆铭)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打击非法处置行为,保护城乡环境卫生,维护食品安全,我市9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个人餐厨废弃物排放情况,开展违法排放、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专项执法。 此次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市区四环路(绕城高速)以内,东至京福东绕城高速,北至京福西绕城高速,西至连徐高速罗岗互通,南至连徐高速南绕城。整治将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依法查处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将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的规范管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有效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将以餐厨废弃物运输环节管控、非法处置打击为重点,包括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将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存放,或者直接将餐厨废弃物排入下水道的行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未经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以及该设施未正常使用的行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包括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动物的行为;将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销售的行为。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根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城市管理局(相关管委会执法大队)可以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和公共厕所,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依法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协议的,责令其备案;拒不备案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期间,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可以致电12319或者发电子邮件(邮箱:xzhwc@163.com)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至2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