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表”企业提前关闭结束 危化整治取得阶段成效 |
“红表”企业指依法依规需要取缔、关闭、转产、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随着新沂市两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被依法关闭,全市15家危险化学品“红表”企业关闭任务,提前4个月全部完成,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对“红表”企业的取缔、关闭、转产、搬迁,进一步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切实解决以往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分散、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管理、产品结构调整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5月20日,省政府办公室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未经许可、未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5类企业,列入“红表”企业名单。6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共摸排15家“红表”企业,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方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今年年初,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要求,我市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面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积极探索实施特色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区域人员管控,分类统计出入生产区域企业人员、外来人员信息,精确显示生产区域内在线人员动态,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应急状态时涉险人员情况,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自去年以来,我市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二道门”、警示标识标志和独栋厂房减少作业人数的自动化控制工程建设,全市在产6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全部完成“二道门”建设,设置警示标志标识近千个,5栋10人以上作业厂房已完成减员工作。今年,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及化工仓储企业“二道门”和标识标志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对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工艺特点和控制系统复杂程度,分别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组合采用多种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坚定不移强化标准化管理 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和储存企业Ⅲ级标准化真创、真运行的基础上,确保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达到省Ⅱ级标准化,对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国家Ⅰ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和“标准化管理+风险防控+隐患排查”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在班组、车间、岗位上推广“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隐患整改责任表)和“三讲一落实”(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等制度,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治理防范。 三、科学施策提升应急能力 全力推进徐州管道储运公司油气管道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徐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和苏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日常工作的沟通对接,确保实现点对点的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加强市、县两级消防救援装备配备,购置高层建筑和危化消防重型车辆装备及消防机器人。强力推进化工园区消防大队建设,切实解决消防站危化车辆配备不达标、消火栓建设不到位及消防站人员待遇偏低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配备大型消防设备16台,配备56米高层消防车1台,配备危化重型消防车3台,配备消防机器人60余台。全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初期两分钟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