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徐州模式 我市全面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 |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顾宏威 9月22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推进会。徐州作为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唯一地级市在大会上介绍水流产权确权工作推进经验。作为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唯一地级市,我市准确把握试点目标要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法保障河湖生态安全,以扎扎实实的改革成效惠及百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列入全市改革创新重要内容。 我市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为成员,全市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试点任务落实。合理确定试点范围,明确在全市92条骨干河道空间范围划定基础上,开展16个河段水生态空间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测算总投资9219万元。明确四项试点任务,即“划”“确”“登”“管”,“划”即依法划定水生态空间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识牌,向社会公布划界成果;“确”即确定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所有权;“登”即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实施权属登记;“管”即研究空间监管措施,通过试点任务,着力解决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监管薄弱问题。 河湖生态空间范围划定是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的前提。我市不等不靠,超前谋划,通过周调度、月通报、定期督查等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河湖空间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外业测绘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成果数据的整理和上传录入,为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市准确把握试点原则要求,创新实施划界工作“加减乘除”法。工作任务做“加法”。在省“规定动作”基础上,突出“自选动作”,河道方面扩大到纳入“河长制”范畴的1233条大沟级以上河道,工程方面扩大到水利、水务工程。完成时限做“减法”。划界确权任务由省政府要求的2019年提前至2018年全面完成验收。组织协调做“乘法”。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水务、国土、财政等部门为主体的组织协调体系,在符合性审查、财政评审及招投标阶段,邀请有关部门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逐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达到事半功倍效果。方案编制做“除法”。河湖划界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分级负责、分批推进”原则,资金上做好“除法”,既量力而行、又尊重历史,确保划界确权工作依法依规稳步开展。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创新工作,及时总结,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试点工作,争取为全国水流产权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