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人闯红灯 别拿“曝光隐私”说事
为了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中行人闯红灯“顽疾”,我市探索智能交通管理并“推出”闯红灯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对抓拍到的违法行人,确认身份信息后,抄告单位、抄告社区、抄告本人,并联系违法者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交通智能“利器”启用后,闯红灯“人脸识别抓拍”效果显著,守规矩、讲文明和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交通秩序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也有少数被曝光者不乐意,觉得没了“面子”,通过各种渠道,在各种场合甚至社交媒体上说自己的隐私“被侵犯”,有的违法者还上演“全武行”和交警理论,影响、阻碍交通执法。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素质,从自身做起,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宣传员,这种拿曝光隐私说事、影响阻碍交通执法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实际上,这部分违法者还是有点法律意识的,他们也知道侵犯隐私一说,可忘记了他们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乱过马路”违法行为在先,曝光在后。
其实,执法部门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曝光行人闯红灯行为,并不存在乱作为和权力寻租,而且根据规定只对成年人的头像进行曝光,对于其它个人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和单位等都已隐去。曝光交通违法者,说到底并非是偷窥信息和丑化形象,而那种阻碍交警执法的行为反倒是触犯了法律。
据报道,中宣部、最高法、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在两年内将平台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由此可见,曝光已成为惩治不法行业、不法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于违法行为,就是要将他们聚焦在“闪光灯”下,纳入公众视野,接受社会监督与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