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草根创业项目”作伪装,不到半年,微信公众号“星火草原”拥有“粉丝”1300万人,非法传销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省检察院15日公布,“星火草原”传销案10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经审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来自河南的李某某和来自河北的孑某某出资成立北京飞鹰软航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星火草原”微信公众号以及白某某等人建立的微信群等平台,以销售无卡POS机、手机流量为名,共发展“粉丝”1300余万人,各级“代理商”100余万人。该群宣称是“星火草原”创业代理平台,但主要“营销活动”却不外乎“加好友”“发红包”“贴截图”。根据“星火草原”公布的奖金制度,参与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其微信公众号后,通过支付100元、300元、6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可分别成为“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全国代理”级别的会员,并取得向下继续发展会员的资格,此后,即可根据其发展会员的数量计算和领取返利。
经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分别判处李某某、孑某某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8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顾 敏)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