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促销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市工商局对我市22家重点网络平台及快递企业集中约谈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郑微)11月9日下午,市工商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市消费者协会,召集我市22家重点网络平台及快递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市重点网络交易及快递企业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通报网络交易监管的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当前网络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求网络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平台内业户的信用等级评价等规定,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 会上,市12315通报了全市2017年网络交易、快递、物流等消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截至11月7日,今年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共接到各类消费问题电话53535件,其中涉及网络交易问题的电话总数3406件。从消费者投诉类型来看,服务类消费投诉主要为互联网直销服务569件,商品类消费投诉758件,主要投诉商品为家具。涉及快递行业问题的电话总数972件,举报8条,主要问题是快件破损不予赔偿、快件迟迟不予派送、无照经营等。涉及物流行业问题的电话总数601件,举报4条,主要是物流公司不给送货上门、约定好的价格提货时加价、无照经营等。 市工商局对约谈企业规范集中促销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全市网络经营者切实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要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排查,防范一些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方式虚构优惠促销;全面排查商品信息,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保障促销商品质量,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公平竞争,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做好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尽量避免因管理不到位或技术问题引发集中投诉,促销活动结束后,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集中促销的相关情况。 会议要求,网络经营者要切实树立依法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快递企业不为店商企业的刷单违法行为提供条件。 徐州友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龙豆电子商务产业园、饿了么、百度外卖、邮政速递EMS、顺丰快递等22家企业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