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图解(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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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和重要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2008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为全面落实公告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在推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卫生部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对健康素养的66条内容分别作了简明扼要的阐释。今天起,本报将连续刊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 1. 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而且是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 载于世界卫生组织(WHO)宪章的这个定义,提示人们健康不仅仅是无疾病、不虚弱,它还涉及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 身体健康表现为体格健壮,人体各器官功能良好。 心理健康指能正确评价自己,应对处理生活中的压力,能正常工作,对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是指通过自我调节保持个人与环境、社会及在人际交往中的均衡与协调。 2. 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和他人健康的责任,健康的生活方式能够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 每个人都有获取自身健康的权利,也有不损害和(或)维护自身及他人健康的责任。 每个人都可以通过采取并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获取健康,提高生活质量。预防为主越早越好,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人生投资。 提高每个公民健康水平,需要国家和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孟祥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