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宋新)3月1日起,我市将对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面记分管理。届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实施该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接受处理,处理时应当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徐州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手机APP等互联网平台和移动客户端自助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月13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全面记分管理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形势需要,是公安交管工作主动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明确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为全面记分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我省其他12个城市已全部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记分管理,实践证明全面记分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压降明显,各市降幅均在30%左右,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道路交通违法的记分项目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中所规定的记分行为,现行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包括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违反禁止行驶禁令标志、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超速、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