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 庄兆林主持 研究讨论《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等事项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魏宁)4月24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庄兆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徐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等事项。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上同意《徐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至2017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8.36万,占总人口的18%,未来几年还将以年均10万人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必须高度重视解决好养老问题。会议指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我市被列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试点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落实下去,确保按期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要注重创新试点内容,落实项目载体,通过选取2至3个点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实行以点带面。试点共三年,三年看头年。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徐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破解难题中创造更多的徐州特色和经验,努力在全国同类型试点城市中走在前列。 会议研究讨论了《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实施方案落实了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集成了以往我市老年人照顾服务的政策规定,突出解决我市在老年人照顾服务方面存在的短板。围绕实施意见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按要求把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强化督查,对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上通过《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会议强调,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规范登记审查制度,依法加强活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要定期召开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调度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上同意《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面广,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条例(草案)》在进一步完善内容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立法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努力缓解市区停车难的问题。 会议还研究讨论并原则上通过《徐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关于2017年度社会建设“十二大体系”重点工作考评结果的情况汇报,以及关于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情况的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