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有思路 督查有办法 落实有节点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七组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娟 4月28日下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七组相关负责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白新建接受记者采访,就我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打好绿水青山“蓝天保卫战”,专项工作七组坚持以淮海战役精神引领,治标为主、标本兼治,持续抓源头、控路面、造声势,通过专项整治,渣土车、货运车辆抛撒滴漏、超限超载、老旧黄标车、排放尾气超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扬尘污染、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得到控制,机动车限行应急管控措施得到落实。 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专项工作七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结合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强化组织部署,落实管控责任。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多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到汉源大道与昆仑大道交叉口等大气污染治理管控点一线调研指导。4月11日下午,市公安局专题召开公安机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从政治高度、民生角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市公安局从交警、治安、食药环支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工作专班,出台了《公安机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七组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和序时节点,制订了《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制预案》,发布了《关于重污染天气对市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限制的通告》。4月13日、18日,交警支队连续召开全市交警系统大气治理攻坚部署会、推进会,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管控到位,重点加强客货运输车辆监管,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治安支队起草了《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区域、时间和品种的请示》《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区域、时间和品种的通告》,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种类及严格销售流通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正在研究对《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135号市长令)》的修改意见,力争实现有效管控的目标。 紧盯源头监管,突出防治重点。专项七组始终把货运车辆管控作为工作重点,每天组织干警在进出城重要路段加大查纠力度,对违法加高车帮的179辆大型货车厢体予以现场切割,协助货运公司整治违法加高车帮大型货车167辆。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大气治理主体责任,市车管所先后走访本市多家重点运输企业、检测站点,对1115名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与46家单位和20家机动车检测站签订了大气污染治理责任状。同时,加大了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4月12日、25日,专项七组组织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先后到云龙区、泉山区、铜山区茅村、利国和贾汪区等地,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求依托路面,做到严防死守,现场调整了个别重点岗位设置。另外,实行了差别化的管理措施,对过境货车、以徐州为目的地货车、城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改变既有管理模式,对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车辆除允许晚上22时至次日6时运输外,新增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运输时段,允许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避开高峰通行。 科学勤务安排,严守关键节点。市公安局建立了重点卡口联合督查与随机抽查制度,联合交通、城管、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市区范围内设置20个固定值守点,确保全天不失控、不漏管。同时,每天不间断开展专项督察,大力促进部门作风效能提升、企业单位监管责任落实、路面严格执法管理。综合采取外围控、点上卡、路上巡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整治,突出104、310、206、311国道管控,严查严处大中型货运车辆尾气超标、物料抛撒滴漏、车用油品不合格及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工作部署以来,共查处工程车辆违法行为3800余起、货车闯禁行925起、超载超限1299起、抛撒滴漏108起,淘汰注销老旧黄标车307辆,配合环保部门检测90辆大型货车,其中尾气超标13辆(环保部门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曝光典型违法及当事人21人次。 下一步,专项七组将重点围绕源头监管、路面管控、责任落实等方面,想办法、出实招,通过借鉴外地经验、划定老旧机动车辆限行区域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限行等务实管用措施,牢牢抓好机动车管控工作,确保专项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攻坚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