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失信三年 将被拉入“失信黑名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杨书贞
本报讯5月11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示公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如果还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工商部门将会把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失信记录将让未来企业发展多处受限。
大河报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发现,在经营异常名录一栏,特别新设置了一栏“经营异常名录期满3年提醒”,点击进入即可查看自己的企业是否位列其中。“3年是个期限,建议企业赶紧查查是否在此提醒名单中,别被继续拉入‘黑名单’。”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处处长何艳红介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如何不被拉入“失信黑名单”?公告显示,3年之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到原登记机关履行相关义务,申请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就能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在被移出前多处受限。但即使移出后,因有失信记录,也会受限。所以建议企业如果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尽快把相关问题解决,申请移出名录。”何艳红提醒,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查询。
另据了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的、未按照相关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存在以上任意一种情况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