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于2019年3月29日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该《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该《条例》顺利实施,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8月1日上午,在局党委委员、局政策法制股长、执法大队大队长齐行义带领下,局政策法规股、县港务站、县航道站、县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等工作人员深入港口码头、水上运输企业、执法站所,开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宣贯工作。
该条例内容共九章七十六条,在全面系统梳理熟水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基础上,结合江苏省水运管理实际,对全省水路运输、港口建设管理、航道秩序以及水运安全等做出的系统规定,是推动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和依法监管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水路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进全面规范水路交通运输行为,加强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港口、航运基础设施的融合和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水运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为加快新时期全省水运发展、构建完善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注入了强大动力。
工作人员冒雨来先后来到邱庄码头,宋寨码头、基层执法站所,通过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举行交流座谈等形式,对码头水运从业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并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进行《条例》的解读,提升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宣贯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同时,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规范事权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与保障能力。
图、文供稿:丰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