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史先金) 为优化徐州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不断推进物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推出一系列降低交通物流成本举措,护航全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自2021年2月5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货运枢纽场站项目及乡村运输服务站可申请相应的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二是自2021年4月30日起,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农村物流示范县”“农村物流达标县”创建验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资金;对获得交通运输部授予“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对获得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资金。
三是对将大宗货物由公路运输专项铁路的省内重点企业进行补助,大宗货物铁路运输发送量年增量部分按照每吨3元进行补助;对从事货物发运的点到点货运列车经营人进行资金补助,集装箱班列按照200元/TEU补助,棚车班列按照500元/车补助;对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明显的沿海主要港口企业进行相应资金补助。执行时限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3日。
四是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引导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重点线路联网成片、提质增效,形成网络效应。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0%以上,对新开辟内河集装箱航班或者航线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组织集装箱货物选择内河水运运输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开展“散改集”业务的货主企业、为发展内河物流业务购买自备箱用于江苏内河集装箱公共运输的企业分别进行相应补助,执行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