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兆忠出庭接受审判
在任十年,他疯狂虚报冒领小麦、玉米直补款33.5万元,累计涉及土地面积上万亩。为大肆敛财,山东省商河县郑路镇斜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甄兆忠不断触碰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将自己送上被告席。前不久,该案由山东省商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6年7月27日,山东省商河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甄兆忠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心理失衡,走上歪路
现年47岁的甄兆忠是个“老村干”,早在2005年就当上了斜庙村村主任,负责该村村务工作。因为能说会道,在帮助处理村里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上比较热心,他很快得到村民的拥护和信任。2007年至2011年,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2011年至2014年,担任村支部书记。
成为一名村干部,为村民们服务,在很多村民眼里是件非常荣耀的事。甄兆忠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他想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村干部位子上为村民们多做一些实事。然而,看着村里很多人经济条件好起来,家里盖起新房,出入开着好车,他没有感到高兴欣慰,反而嫉妒别人日子过得比自己好。
据甄兆忠案发后交代,他一想到自己家还是住了20多年的老房子,出行的工具还是一辆骑了多年的破旧摩托车,心里就特别不平衡,总以为自己张罗着为村里修了广场和水泥路,应该得到回报。特别是每当看到很多能力不如自己的人过着非常富足的生活,而自己身为一村之长,却连翻修自家老房子的钱都没有,心里更觉得憋屈。觉得吃亏就开始找补,甄兆忠最大的心事就是想方设法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致富心切加自律不严,使“想方设法”变成了“不择手段”。
近年来,国家为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对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群众,按照种植面积大小发放直补款。斜庙村是一个大村,全村人口超过1700人。看到每年有大量的钱款补贴给村民,甄兆忠认为这是一个迅速发家致富的好门路,既不用操心受累,还来钱很快,就把歪脑筋动在这些补贴款上,将国家的惠农政策变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第一次犯罪的时间很早,我记得是在2005年。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是战战兢兢,生怕被人发现,于是虚报的面积也不是很多。2008年以后,农户种植棉花和蔬菜的少了,种小麦的增多了,相应的补贴面积也增加了。于是,我在实际增加的基础上又虚报了一部分。慢慢地就收不住手了,一直虚报下去。”据甄兆忠供述,他起初只是想先弄点钱翻修一下家里的老房子,后来尝到甜头,就越来越不满足,胃口越来越大,家里修建的三层楼、孩子结婚时的开销、购买家用轿车等大项支出多来源于他贪污的补贴款。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甄兆忠在担任村主任和村支书的十年时间里,贪污数额累计达到33.5万余元,涉及土地面积上万亩。
选好搭档,互助敛财
为了让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以更好地掩人耳目,甄兆忠开始盘算给自己找个“搭档”。合适的人选很快出现了。一次闲聊时,在村委会担任副主任的苑宪军(另案处理)向甄兆忠透露,他在村委会干活工资太低,自家经济条件又比较差,所以准备辞职,外出打工多赚些钱。
“何不拉他一起干呢?”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甄兆忠多次请苑宪军到自己家吃饭,一起抱怨工作清苦收入少。几次试探后,甄兆忠告诉苑宪军,他想虚报冒领一些补贴款,有钱了才好为村里多做点事,自己也能赚点辛苦费。这想法让苑宪军大为赞赏,两人一拍即合,共同把黑手伸向补贴款。
在随后的犯罪过程中,苑宪军果然成了甄兆忠的得力助手。在镇上要为村里增加直补面积的时候,苑宪军会在实际扩大的种植面积之上再虚报一部分面积,然后将多出来的补贴面积数按甄兆忠的要求分摊到一部分村民名下。由于这些村民领取补贴款的“一卡通”都由甄兆忠保管和支配,两人这样做顺风顺水,非常方便。为了更隐蔽地行事,两人在冒领补贴款的时候还经常变换村民的姓名,可谓机关算尽。
“在分地的第一年,村里各小组长将各户的实际补贴亩数报到村里,村里制成总表,以后五年就是按照这个表来发放。每年我确定能虚报出多少补贴亩数,然后再提供人名,这些人的‘一卡通’都由我控制和保管,我让苑宪军把这些虚报的面积分摊到我提供的人头下。至于具体怎么分摊、每个人分摊多少,都由苑宪军来操作。”甄兆忠供述时这样说。
村民的“一卡通”为什么一直在甄兆忠手里呢?原来,为隐瞒犯罪行为,甄兆忠和苑宪军通常以“办理农村医保”“办理低保”等作为幌子,利用村民对他们的信任,把村民的身份证收集上来,拿去办理领取补贴款的“一卡通”。而后,两人再以手续繁琐没能成功办理为托词,将身份证还给村民,把“一卡通”扣下,使村民对自己“被领取”了“一卡通”的情况毫无觉察。直到案发时,有些村民还被蒙在鼓里,以为甄宪二人是为村里办实事的好干部。
“2009年,我开始帮甄兆忠虚报小麦直补面积。2012年至2014年,每年春节的前几天,甄兆忠都给我送来3万元现金,他说是辛苦钱。我自己也知道这是虚报骗取的补贴款,因为村里也没有其他的经济收入。”苑宪军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一朝暴露,悔之晚矣
甄兆忠和苑宪军总以为自己做的事密不透风,现实让他们失望了。
2014年底,商河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甄兆忠有贪污嫌疑。经检察长批准,商河县检察院反贪局对该线索展开初查。初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甄兆忠住着新建的三层小楼,刚买了新车,平时花钱也挺大手大脚,但其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为种植玉米、小麦等经济作物,没有其他收入。这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该案立案调查后,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困难来自几个方面:首先,这起案件时间跨度很长。案发前,一些村民对甄兆忠的贪污行为已经进行了数次举报和上访,甄兆忠听闻消息后早有准备,毁灭了大量原始证据。而村民们的举报大都只是猜测,有真凭实据的少之又少。其次,斜庙村的财务制度很不完善,管理方式也欠规范,导致很多犯罪痕迹难以恢复。“除此之外,甄兆忠在村里有着强大的宗族势力,很多村民因为畏惧他的亲属打击报复,不敢作证。”办案检察官回忆说。
商河县检察院反贪局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积极排摸线索,在短时间内抓住了复杂问题背后的关键。
因为时间太久,侦查人员只能确定上报镇政府的土地总亩数,对涉及具体人员的土地亩数难以查清。为了确定相关人员的具体土地亩数,他们顶着三伏天的烈日去到田间地头,拿着软尺逐块对土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为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客观和公正,一些村民被请来担任见证人。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侦查人员终于准确计算出犯罪嫌疑人虚报的土地亩数。炎炎烈日灼伤了他们的皮肤,每个人都像脱了一层皮。村民们也被他们的敬业精神打动,打消了作证的顾虑,纷纷表示愿意作证。
商河县属于农业大县,许多村民会选择在农闲时外出务工,有的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将土地外包,过年过节也不回家。根据这一现实情况,侦查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取证计划,积极与案件的关键证人进行联系。对在外务工的重要证人,他们通过其居住在村里的近亲属进行联系,确定具体地址后,再去证人务工的地方取证。按照计划,侦查人员在短短一周时间里,先后奔赴滨州、东营、潍坊、德州、北京等地调查取证,累计行程5000多公里,取得了8名重要证人的证言,为案件顺利侦破奠定了基础。
面对犯罪数额认定上的困难,侦查人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去信用社档案室查找取款凭证。经过3个整天的努力,他们在取款凭证中发现了甄兆忠以17个人的名义办理的取款凭证。按照查找出来的凭证,侦查人员委托银行对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细致查询,在较短时间内就初步认定了23万余元的犯罪数额。
人性化执法也发挥了威力。两次看守所提审,由于提审时间较长,耽误了甄兆忠的吃饭时间。侦查人员在自己没有吃饭的情况下,两次到看守所外面给甄兆忠买饭。第二次吃完检察官买来的饭,甄兆忠沉默了片刻,叹了一口气说:“你们检察官真的都是一心想着老百姓的,看到你们这样办案,我很感动。算了,我就告诉你们存折的存放地点吧。我把存折放到我家偏房的粮囤里了,外面用塑料袋包着的,你们去那找找吧。”根据甄兆忠的这一供述,侦查人员从他家中偏房的粮囤里起获了甄兆忠以他人名义办理的存折,其中已用于套取补贴的存折有40多本,以他人名义新开但尚未使用的存折有60多本。
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甄兆忠如实坦白了贪污的事实。据甄兆忠交代,除了自己亲自取款外,他还让自己的儿子及儿媳取过款。根据这一供述,侦查人员再次到信用社的档案室查询甄兆忠儿子及儿媳的取款凭证。经过大海捞针般的翻阅,侦查人员找齐相关凭证,并再次委托银行对有关账户进行查询,最终将甄兆忠的贪污数额确定为33.5万余元。至此,这个“小官大贪”案件终于告破。面对铁窗中的未来,甄兆忠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