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0月11日电(刘祺)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耕地面积8815.6万亩,确权农户数1670.6万户。
据山东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金宝介绍,到2015年年底,山东全省73910个有耕地村(社区)完成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总数的95.9%;确权耕地面积8815.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98.1%;确权农户数1670.6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总数的94.6%,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王金宝说,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现了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有效杜绝了村干部随意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
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褚瑞云表示,为了不增加农民负担,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开展这项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中央财政按每亩10元标准对地方进行补助。省级财政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助5元。各市、县也积极筹措资金,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据介绍,山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后,农民可以放心地流转土地。目前,该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569.5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27.3%,比2012年提高了15%;加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紧密型生产基地、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所覆盖的面积,山东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