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愈发凸显。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做好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出狠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今年以来,山东省开展了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共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9.21亿元,处置群体性事件188起,曝光用人单位88家。同时,为推进工作,山东还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推动化解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今年,国家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两次来山东督查,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山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有力,效果显著,形势稳定可控。
11月29日,山东十二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作了全面部署,努力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据介绍,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是检查重点。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欠薪隐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化解,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来山东下大力气要解决的问题。会议部署,继续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切实解决由政府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逾期未解决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今年,山东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列为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尤其加大了对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考核力度,分值达到20分,这一点应引起高度重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说。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使用置换债券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充分利用中央扩大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发行规模的契机,加快拖欠工程款清偿进度。截至11月底,全省已累计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815.9亿元,其中使用置换债券偿还493.6亿元,占偿还总额的60.5%。
下一步,山东要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情况,列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律纳入不诚信企业行列。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山东将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强化部门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会议部署,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仲裁的欠薪争议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争议,要当天立案、尽早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主任要挂牌督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要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