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连云港东海县一村支书涉嫌占用基本农田建厂 发表时间:2017-02-25 08:45
池庄村民给领导留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东海县一村支书涉嫌占用基本农田建厂
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支部书记何培保建设的厂房占地6.5亩左右,涉及16户村民的承包地,是基本农田。
其中,土地承包编号320722205202050002J和320722205202050032J也可证明,何培保所建厂房占用的6.5亩左右土地是基本农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