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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破解“地谁种”之忧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破解“谁来种地”之忧的根本途径。3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委农工部获悉,宿迁市将加大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创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建设的有生力量、主体力量。

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宿迁市将在“减生产主体,扩规模经营”和“减初级产品,扩加销能力”上做文章,全市将选择8个基础较好的村居试点,培育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生产主体,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同时将提升一批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综合服务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扩大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探索合作联社、网上合作社等服务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今年,我市将确保新增市级以上“五好”示范合作社50个,新增市级以上农业农头企业8个,农户参加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比例达74%,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58%。

按照“转方式,促产业,增效益,带农富”的发展思路,宿迁市将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一产“接二连三”交叉融合,探索产业链延伸型、产业集聚型、功能拓展型、新业态嫁接型等“六次产业”发展模式,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今年,全市将建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集群2个,培育标准化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10万亩,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新增农业产业化超亿元项目6个。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幅和带动农户数量增幅分别达8%和5%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达2.95:1。

2017年,宿迁市还将突出新型农民的主体地位,明确培育重点对象,健全培育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同时将整合有关培训资源,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从涉农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管理理念等生产关系层面拓展新型职业农民思路、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还将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配套扶持政策,切实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围绕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发展需求,宿迁市将研究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年内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奖励办法,培育务农创业青年人才1150人。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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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农民  农业  新型  培育  职业  主体  宿迁  合作社
经营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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