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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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作霖 12月27日,徐州市水利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徐州市河湖“三乱”整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徐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副队长王魁介绍,根据市政府《徐州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我市列入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计划的主要范围是: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97条骨干河道;骆马湖、微山湖(江苏部分)、金龙湖、大龙湖、九里湖等72座注册登记的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及其他重要水域。 主要整治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治违法占用河湖空间范围行为,包括河内渔网、河湖管理范围内积存垃圾;非法围湖(河)造地(田)、擅自围垦河湖;非法圈圩种植(养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行为;非法采砂、取土行为;非法侵占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非法取水;电、毒、炸鱼等行为。治违法建设涉水建筑物行为,包括违法建设妨碍河湖功能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擅自建设临(跨)河湖及穿堤工程设施;非法码头;不按照许可规划建设涉水项目等。治违法向河湖排放废污水、向河湖管理范围倾倒废弃物行为,包括擅自设置排污口、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污水等行为;船舶修造企业除锈直排入河及船舶拆解含油污水直排入河行为;向河湖库倾倒、堆放、填埋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按照省统一部署和市整治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全市河湖“三乱”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了调查摸底、制订实施方案、发布整治通告及自行清理阶段的工作,目前,整治工作转入依法清理阶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清理“三乱”行为2470起,完成率98%,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今年3月,最后一艘采砂船拆解完毕,骆马湖徐州水域全面实现“零采砂船、零盗采”,提前9个月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近20年的非法采砂史就此终结。 据介绍,在河湖“三乱”整治工作中,我市集中整治立标杆。邳州市紧紧围绕“大运河”这个关键,成立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京杭运河邳州段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4位副市长现场督办,5月底完成既定整治任务,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新沂市全力推进“一地一策”样本示范河道建设,共完成沭河、新戴河、大沙河等河道整治100余公里,建设景观绿化30余万平方米,清除“四河一湖”围网养殖12万余亩。 “五联机制”促共治。沛县建立苏鲁边界两地河长信息联通、矛盾纠纷联调、非法行为联打、河湖污染联治、防汛安全联保“五联机制”,累计打击砂船12艘、拆除违建125处、封堵排污口30余处,有效解决沛县、微山县两地40余处插花地段涉水“三乱”问题。 综合治理提效能。将整治工作与生态河湖行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流产权确权、扫黑除恶行动、散乱污企业治理等有机结合、系统整治。丰县、沛县、铜山区结合水源地达标建设及翻水调水工程,分别制订了复新河、微山湖、顺堤河、郑集河、小沿河“三乱”综合整治方案;沛县建立“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大力开展河湖公共空间治理,9月份以来,累计整治县级河道303公里,镇级河道220公里,村级沟渠561公里,坑塘320处;睢宁县将拆除“乱搭乱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清理“乱耕乱种”与“百村万树”工程相结合,杜绝“乱排乱放”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相结合,河湖保护与打造生态河道相结合,整体推进整治工作;新沂市结合河湖管护编制了《骆马湖退圩还湖规划》,确保湖泊治理和经济发展双赢;市水利局紧抓“三乱”治理契机,拓展市直工程“三乱”整治,梳理问题87项,制订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时限,解决历史遗留“三乱”问题。 徐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副队长王魁介绍,下一步,我市将认真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8〕94号),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对抗拒执法等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集中查处一批重大水事案件,逐步消除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动态监管,加强“三乱”整治工作的督导考核,确保全市河湖“三乱”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为“强富美高”新徐州及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营造优良水秩序和水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