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讯 为深入推进沛县河湖长制,按照徐州市《河湖长制+检察长制》经验做法,沛县人民检察院与沛县水务局联合建立了“河湖长制+检察长制”依法治河护河新机制。3月17日沛县河长办、检察院、水务局联合对老沿河、挖工庄河、微山湖湖西水源地等重要水域开展巡查、督查行动。
沛县人民检察院与沛县水务局通过“河湖长制+检察长制”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全流域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合力,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加强河流湖泊保护,为全县居民提供一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沛县河长办、检察院、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巡查、督查行动。(沛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