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枣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近日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截至2019年底,全市万元GDP用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5.29%,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7.73%,城市居民人均用水量96.2升/人·日,节水型小区、单位、企业覆盖率分别到达17.34%、10.26%、22.51%。
据介绍,枣庄面对水资源条件先天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国际极度缺水线等实际,先后编制出台了《枣庄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17-2035年)》《枣庄市节约用水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涵盖了计划用水、阶梯水价、中水建设、节水设施验收、雨水利用、节水奖励等城市节水管理的多个方面。
该市严格落实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同步建立重点用水监控名录,实行远程抄表,对用水大户实行重点监控。全面实施供水管网和户表改造,切实降低管网漏失率。大力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非常规水利用率。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2018年以来,我市城市节水投入6439.97万元,用于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城市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推进了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枣庄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景华介绍。
此外,枣庄市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进行节水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优争先树标杆的节水氛围。
“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加快城市发展、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副局长于宝民说。近年来,枣庄市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节水长效机制,城市节水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左丰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