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7号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300余万元,整合其他各类资金4000余万元,初步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与处置体系。通过政府推动、资金扶持回收逐步全面落实了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觉回收处理主体责任,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杜绝了乱扔乱弃现象,提高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2022年,全区加大了农药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的宣传工作,年内农药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处理率达到100%。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系统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可靠保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农业”建设为目标,采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模式,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托成熟的生活垃圾运输体系,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监督、零售及终端有义务与有偿回收结合、点对点的转运、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积极推动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田园清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环境、百姓民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合理设置回收暂存点。在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田间地头及600家农资农药销售网点放置统一标识的回收桶,宣传发动所有销售者及农资农药使用者义务回收,从而完成农药废弃物初级回收;再在全区600家农资销售网点中选取100家具有暂存条件的网点作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暂存点,负责有偿回收,实现田间地头全覆盖到统一暂存的回收体系。根据智慧化回收系统反馈的信息,实行收储量不定期转运处置。
整合资源完成可控转运处置。目前区内的生活垃圾收储体系较为成熟,全覆盖形成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收储模式,且每个镇都具备垃圾收储资质的运输车队。按照最新的《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不作为危废处置,为节约资金,可委托各镇的第三方垃圾收储中心承担“转运+处置”,实现废弃物回收处置无缝对接,规避了建立集中收储中心带来的环保风险。
明确回收范围要求。在铜山区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均列入回收范围;装有报废农药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也适用本方案。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要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经行业部门确定的资源化利用单位要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对一些可以资源化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再次利用,但不得倒卖农药废弃物,避免发生农药包装物二次污染事故。
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农业生产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并将废弃物送交回收点处置的责任。为督促农业生产主体履行回收职责,将农资经营户、农业企业及家庭农场包装物回收情况作为享受农业财政项目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对于不能履行回收职责的企业及家庭农场取消其申报农业财政项目的资格。同时将农药废弃物回收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综合考核。
文/由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