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根据养老金投资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养老基金委托投资资金的归集办法,确定中央、省、市县之间,以及与受托机构之间,资金划入划出的具体流程。养老基金开展投资运营,应该不是太远的事情。”8月28日,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公开表示。
当日,国新办就基本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举行政策吹风会,余蔚平在吹风会上称,未来养老金从地方逐级归集肯定要有一个时间过程。我们正在抓紧制定规范化的流程,主要目的包括两方面,一是要提高归集的效率,二是要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还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和配套政策,积极做好前期的组织实施工作,在资金上划到中央以后尽快正式开展投资运营工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简称《投资办法》)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已于8月17日正式印发。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万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3800亿元。
《投资办法》规定,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养老基金的结余情况预留一定的支付费用以后,具体确定委托投资的额度。因此,可以用于投资的资金总额还需要各省根据他们的情况和意愿来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吹风会上表示,经过测算,可用于投资的资金量是2万亿元左右,如果未来养老基金规模能够持续增长,这块投资资金量还会有一定的涨幅。未来用于投资的养老金结余资金将分批、分步到位。
对于地方开启养老金投资的积极性,余蔚平称,“目前各地有意愿将养老基金交到中央来统一投资运营。前期,一些省份已经将本省的养老基金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广东1000亿元、山东1000亿元养老金结余资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并且广东省经过前期两年的投资运营,已经取得不菲收益。
《投资办法》确定养老金多元化的投资原则,并且明确了20多种基金投资产品。按照风险高低,可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安全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此类资产收益相对比较稳定,但收益率稍微偏低;风险类资产包括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投资产品,权益类资产比重不超过30%,此类资产存在一定风险,但是收益比较高。同时养老金结余资金还可以投资和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企改制上市等。
“股票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产品,短期内是有波动的。但养老基金追求的是长期、稳定的收益,所以《投资办法》设定了30%的上限。”游钧表示,“养老金进入股市不是为了托市或者救市,这不是养老基金的功能和责任。”
“养老基金进入到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后,这些机构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运作,政府并不直接操作,所以资金入市时间是完全由市场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来具体确定的。”游钧强调。
游钧还透露,“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行省级统筹,有真正意义上的统收统支模式,还有调剂金模式。下一步目标是全国统筹,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抓紧研究具体方案,争取早日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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