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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职工养老金调待在即,企退“老人”的“待遇差”怎么办亟待破题

  元旦前,《北京青年报》曾发表评论《养老金糊涂账,到底应该信谁》,评论指出: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要实现全面覆盖的福利制度,确实是前所未有的实践,也必然面临前所未有的难题。国家、企业、个人,都不得不拿出足够的诚意和努力,才可能共渡难关。

    对此笔者曾在人民网“E政广场”发帖,表示只能喜忧参半,喜的是国人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机关事业的退休“老人”、“中人”(“新人”自不消说),在国家“拿出足够的诚意和努力”后,他们原本90%-107%的养老金“替代率”已由国家财政“兜底”,基本渡过了“保证待遇不降低”的“难关”。

    忧的是企业退休的“老人”原本42%的养老金“替代率”怎么办?

企业退休“老人”和机关事业退休“老人”一样,从国家计划经济年代走来,在共和国艰苦卓绝的奠基、创业、改革中,为祖国建设无私奉献出青春和热血(连同技能与才华)。然而,当他们步入晚年退休生涯,才发现自己的养老金待遇,仅为在机关事业工作的同学、同事、战友、甚至是老伴的一半(甚至不足一半),他们更切身感到:自己作为直接为国家创造财富、缴纳利税的“主人翁”身份,甚至企业“高级专家”的人格尊严和经济地位,不知去哪儿了!

    在此不能不强调,所谓创新的补充养老“年金”说,与两大退休群体“老人”都是毫无干系的。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2月27日和网友谈及民生和公平正义的问题时曾感叹:同样的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退休工资都比自已在机关的同学、同行要低,这个现象是不合理的。

    但是,国家对此似乎并未践行“足够的诚意和努力”,因为在2015年“并轨”后,上述两大群体经过首次调整养老金待遇,被国家人社部主要领导两年前承诺的解决“待遇差”问题,不仅未能“缓解”,反而背道而驰更加“拉大”,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摆在不聋不瞎的国人面前。

   “待遇差”已经在天怒人怨中存在了20年,还准备存在多少年?企业退休“老人”还能等待几个20年?“待遇差”有没有解决的“诚意和努力”?

    请稍有党性公德、天理良心的社保高官在人民网作答!


然而,并未见社保高官在人民网作答!

日前,《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认为,除了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已经降无可降,而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必须与其他改革同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的转制不应该由当下在职的一代人来负担,而应该由政府来负担。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明确这部分责任。不然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养老保险费率如此高,保障水平如此低,还会收支不平衡。”

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说:“很多退休老工人年轻时为共和国发展流过大汗,绝不能让他们年老时再流泪!”

对于李珍所长开诚布公的坦言,对于国家总理体贴入微的关怀,企退“老人”感到欣慰;而对于社保高官的哑口无言,企退“老人”感到不可理喻,想到“叶公好龙”和“掩耳盗铃”的故事。

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尹蔚民部长对记者的表白、也可以说是对全国人民的承诺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人社部将重点做好促进就业、缓解“双轨制”“待遇差”,“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如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待遇差”问题解决得怎么样?鲜见政府职能部门的回答,难免使亿万国人疑虑丛生。

    “待遇差”是多少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初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差距两倍多。

    人民日报记者白天亮2013年末报道说, “机关的退休金相当于企业的2.1倍,事业单位相当于企业的1.8倍。”

    在广州,同样是2000年以前退休的,党政机关干部养老金由2000元上涨到8000元并不罕见,而企业退休工人养老金仅由500元上涨到2000元左右,两者的养老金差距从十年前的1500元扩大到现在6000元。在四川,同样是2000年以前退休的干部,养老金都在900元水平,机关干部养老金由900元上涨到5000元,企业干部养老金由900元只上涨到2800元左右,两者的养老金差距从10年前的0差距扩大到1.8倍!

    2015年初伊始,按高层决定又从2014年10月开始给党政机关退休职工增补养老金,在养老金差距悬殊并无法逆转的情况下,再次扩大了养老金差距,并且毫无“对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造成压力”的担忧和社情民意的顾忌。而此前曾有媒体披露按照设计总体的思路,要重新统一确定全国退休待遇标准和调整政策。

全国退休待遇标准是按行业确定,还是按地区确定,或是按身份确定?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同职务、同学历、同职称、同工龄的退休职工“待遇差”,是否还准备解决、能解决到何种程度、什么时间解决?社保官员与专家、学者长期含糊其辞、甚至鱼目混珠,直至哑口无言!

于是我们看到了现代版的“叶公好龙”和“掩耳盗铃”。问题是在网络信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拥权自肥者单凭自己一方“掩耳”,能为“待遇差”居高不下“盗铃”吗?

2016年职工养老金调待在即,企退“老人”的“待遇差”怎么办?亟待“顶层设计”养老保险制度的政府官员破题!(作者: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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