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欣泰电气(300372)周三盘后公告称,公司2016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欣泰电气存在如下违法事实: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悉,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二人商议后,温德乙同意并与刘明胜确定主要以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形式进行冲减。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共计832万元;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的罚款;对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此外,鉴于温德乙、刘明胜二人作为欣泰电气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对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欣泰电气同日公告称,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