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苏州市物价局召开水价调整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阶梯价格改革的计划安排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政策要求,苏州市区(不包括吴江区)将从今年10月和明年1月起对自来水价格进行分阶段调整。不过大家不要惊慌,根据测算,苏州市区89%的居民家庭用水用户每个月要多交2.5元,一年也就是多交30元。
苏州市区自来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三类用水。此次调整实施范围为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调整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实施时间:居民基本水价调整从今年 10月1 日起实施。2016年度第一阶梯用水价格,10月1日起按新调整的价格执行;2016年度第二、三阶梯用水价格,仍按原阶梯价格执行;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阶梯价格。第二阶段实施时间:非居民生活、特种行业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上调0.25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上调0.38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上调0.75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社区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每立方米3.50元执行。
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每立方米均上调0.25元;非居民生活、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40元。居民生活用污水处理费暂不作调整。
算一算
89%居民家庭用水用户
每月多交2.5元
居民基本水价调整后,各阶梯居民家庭用水经济支出,根据去年听证方案进行初步测算,目前市区89%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均处在第一阶梯水平,居民家庭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价格提高0.25元,按照市区家庭每月每户平均10立方米用水量计算,户均月增支2.5元(年增支30元);目前市区7%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处在第二阶梯水平,居民家庭用水第二阶梯每立方米价格提高0.38元,这部分家庭按照每月每户18-25立方米用水量估算,户均月增支在4.5-7.2元之间(年增支54-86元);目前市区4%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处在第三阶梯水平,居民家庭用水第三阶梯每立方米价格提高0.75元,这部分家庭按照每月每户25-40立方米用水量估算,户均月增支在7.2-18.4元之间(年增支86-221元)。(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