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华遗嘱库江苏分库启动整整一个月,正式开始对已预约老人进行遗嘱登记。记者现场采访发现,不少老人并不讳言遗嘱,反而觉得立下遗嘱是了却自己的一桩心事。而那份珍藏的遗嘱,将来也会成为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润滑剂”。
立遗嘱非小事,
专业流程不可少
上午9点,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青云巷社区的中华遗嘱库江苏第一登记中心,只见已有老人在私密登记间里进行遗嘱登记,还有老人在等候办理。据工作人员介绍,遗嘱登记程序包括:填写预约表,由工作人员录入电脑系统排队;现场办理,系统提供22套专业范本,立遗嘱人可选择合适范本,起草自己的遗嘱内容,定稿后由本人抄写清楚;根据选择对立遗嘱人进行精神评估;进入密室登记,全过程录音录像,子女不能进入。
中华遗嘱库江苏分库项目主任蔡盛介绍,对于怎样写好遗嘱,很多老人并不明晓。京沪深三地法院调研数据显示,超六成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遗嘱。“立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都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因此,要想写好遗嘱,最好由专业机构办理。”
精神评估这一环节是否有必要?“在财产继承纠纷中,许多案件争议焦点就是立遗嘱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新熙解释,虽然很多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身体状况良好,但如果当时未进行精神鉴定,一旦在立遗嘱后出现精神方面的问题,很难证明到底是立遗嘱时就有病,还是之后生的病。而往往反对遗嘱的一方能够出具老人存在精神方面问题的证明,这样就会导致遗嘱的法律效力得不到认可。
传统禁忌“点破”,
社会需求涌现
在传统观念中,老年人往往讳言死亡,更不要提健在时立遗嘱了。但据蔡盛透露,江苏遗嘱库启动一个月来,每天打电话或自己来咨询的平均有50多人次,到目前,已有200多位老人登记预约。“老人对遗嘱的态度比想像中开明很多,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蔡盛说。
记者获悉,前来咨询的老人,年龄在60岁至75岁的居多,其中多子女家庭占60%。目前已经预约的老人中,年龄最大的已90岁,有6个子女。老人有自己来咨询的,也有约四成是由子女陪着来的。
今年72岁的朱女士独自来办理遗嘱登记。她有一儿一女,老伴10年前去世。一套40平方米房产的处置,是她立遗嘱的主要内容。“这套房我准备将来留给儿子,因为我一直和儿子生活,女儿家公婆那边也会有房产。”她告诉记者。其实,老人的想法早就和子女讲清楚了,但她总觉得口说无凭,不写下来将来也许会闹矛盾。“趁我现在身体好好的,尽早办妥当。”
“建立遗嘱库,本身就是新鲜事。”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张春龙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和个人财富的积累,人们的家庭观念、财产观念以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都发生变化,相应的社会机构再来适时‘点破’这件事,才发现社会需求量还是相当大的。”
固有观念和
现代法律起冲突
从老人们咨询的内容看,九成以上与房产有关。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这与房产在家庭财富中所占分量密不可分。同时,今年初生效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时,可不必提供公证书。“因此需要有专业机构对遗嘱进行规范化登记,确保遗嘱真实性,以减轻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风险和压力。”
真正进入订立遗嘱的操作层面,会发现很多固有观念包括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与现代法律的冲突。今年77岁的芦先生是当天第一个办理登记的老人,但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是没能正式进入起草遗嘱的程序,主要卡在芦先生老伴遗产处置权上。他认为,老伴的遗产他能全权处理。但现场法律专家提醒,法律规定,老伴遗产子女也有继承权,老人不能独立处置。
“这给我们两点启示。”蔡盛说,一是要尽早订立遗嘱,老人若不是来办理还不知道法律有这些规定;二是要慎重对待订立遗嘱,最好找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这样遇到法律问题会提前解决。
朱女士就为自己订立了遗嘱感到幸运。在有些老人的固有观念中,遗产传子不传女;但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女儿、儿子同样拥有继承权。“我在遗嘱中写明把房产留给儿子,女儿将来就不会有异议。”
张春龙认为,对于老人而言,现在及早规划好身后事,既可以安享晚年,也避免将来产生纠纷,真正给子女带来幸福。
来时眉头紧锁,办完如释重负。“希望在世时,孩子对我们更关心。好的家庭氛围,比留下多少财产都强。”办理遗嘱登记的刘先生对记者说。(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