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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村支书出借集体资金难追回 回应:领导交办的

 

徐州一村支书出借集体资金难追回 回应:领导交办的

楼主: 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2016-11-08 16:44:58     复制地址      只看楼主

 2000万的借款只有一张收据,250万的现金直接转入私人账户,30多万元购买的两辆小汽车,至今有一辆下落不明等等,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镇大湖村发生的一系列离奇事情,让这个本来名不见经传的村子成了一个“明星村”。对此,该村支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借集体资产程序确实不合法,但是“领导交办的,没有办法。”

  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大庙办事处大湖村位于徐州东高铁站附近,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高铁、郑徐客运专线三大动脉贯穿而过,正在开工建设的盐徐高铁也经过这个村,处在交通枢纽的大湖村,面临大量的土地和房屋的征用拆迁,大笔的补偿款使得集体资产越来越大。但是该村不少村民反映,村里账目异常混乱,大笔资金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针对此事,政风热线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大湖村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了摆设

  2016年10月下旬,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了大湖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几名成员了解情况。针对有村民反映的村务不公开,账目混乱的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表示很无奈。他们解释,这个民主理财小组是2015年3月份才成立了,共9人,工作是每个月的5号,到村里和村支书和会计对账,在上个月村里支出的票据上签字。“怎么支出的,支出多少,我们事先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我们,就是过来签个字”,一名理财小组成员说道。

  不过,他们都证实,在村里的账目中,的确看到过村里有3100万借出去至今没有归还;借给私人250万;花30多万买两辆汽车送给大庙镇镇政府等账目,“当时我们很纳闷,问过村支书,村支书支支吾吾的”。再后来,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有理财小组成员坦言,虽说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是负责村民民主理财,但其实就是个摆设,顶多就是帮助村里的支出签字背书。

  村支书:各项支出都是自己同意的,但问心无愧

  那么,村民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所说的到底属不属实呢?对此。大湖村村支书李书峰一一作了回应。

  李书峰说,前几年京沪高铁工程,村里面收入颇丰,一度村里的资产过亿,前几年,大庙镇所属企业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滨河新天地,资金短缺。“当时镇里的姚书记、孙镇长向我打招呼,要我把村里的钱拿出来用一段时间”,李书峰表示,既然领导发话了,他就同意了,指示村会计,先打了600万给艾博信公司,后来又打了2500万。然而,到现在几年过去了,这3100万一分钱也要回来。“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心想是借给镇里,就直接让会计办了”李书峰坦承。

  李书峰回忆,同样是前几年,镇里又缺钱了,他又让村会计打了250万给吴爽(现大庙镇招商办主任),用于发奖金。吴爽以私人名义写了欠条,到今年,吴爽分两次把250万还给了大湖村。“也是镇里面领导打的招呼,没要利息”李书峰表示。

  至于花30多万买了两辆汽车送给镇里的事情,李书峰也没有否认。一辆车牌为苏C59287的汽车长期给大庙镇原副镇长吴世信(因采取虚报地面附着物的方式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已被判刑)使用,现在已经追缴回来。另一辆也交给了镇里,但自己也说不清楚在哪里,什么人在用,具体的要问村会计。

  而对于村里斥资千万经营混凝土搅拌站,没有效益的说法,李书峰表示不属实。他解释,搅拌站是2008年中铁12局承建京沪高铁时临时租用大湖村土地建设的一条生产线,三年后工程结束了,搅拌站并没有拆除还田,而是村里花了90万买了下来,然后又投入400万上了第二条生产线,再加上后期的流动性借款500万,总共搅拌站投资近1000万。也有效益,但都是欠款。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诸如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等,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对此,李书峰表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各项开支都是自己拍板的,也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但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全村的发展,没有牟取私利。

  按照村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所有的村务都应执行公开制度,那么,大湖村的这些支出都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了吗?对此,李书峰表示,公不公开要找村会计核实。

  村会计:村支书让干啥他就干啥,村务“选择性”公开

  在大庙镇纪委书记毛伟的陪同下,记者来到大湖村村委会,见到了村会计伏承砚。针对几笔款项的支出和是否公开进行逐一核实。

  对于3100万的借款,伏承砚解释:在村支书的指示下,他分别于2013年5月13日、2013年12月20日、2014年9月5日分别向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打款600万、500万、2000万。只有第一笔600万借款有借款协议,约定借款一年,月息10%。2013年8月2日收到利息15万,2014年1月24日,收到利息36万。之后再没有收到利息。而后面2500万的借款,既没有协议,也没有支付利息。直到现在,本金3100万一分钱还没有回来。同时伏承砚表示,没有进行村务公开,也没有事前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讨论。

  

 

  对于250万的借款,伏承砚解释,也是在村支书的授意下,2014年9月9日,他打给了吴爽250万,吴爽个人打了欠条,今年吴爽分两次,把250万还了回来。两年时间里,没有利息,借款之前,也没有征求村民意见,开会讨论,也没有进行村务公开。

  对于30多万购买两辆汽车的事情,伏承砚表示,2009年,村支书让他分两次购买两辆汽车,一辆14万多,一辆17万多,都交给了大庙镇政府。其中14万的福克斯轿车给了原副镇长吴世信使用,吴世信出事后,车子被还回了村里,现在封存了起来。另外一辆车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在哪里。购买这两辆车也没有开村民代表会,村务公开中只公示了现金付的车款一万多块钱,其余的都没有公示。

  而对于搅拌站的投入,伏承砚表示村里投资400万,流动借款500万,再加上购买时的90万,共投入1000万左右,五年来的收入是30多万。个中原因,他不清楚。

  大庙镇纪委:大湖村账目混乱,已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村务公开制度,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对此,大庙镇纪委书记毛伟表示,大湖村的这几笔开支的确没有严格村务公开制度,至于村支书等人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据了解,今年国庆节后,大庙镇就已经由纪检和审计组成了调查组,对大湖村村支书李书峰展开了调查。

  法律界人士:村支书等人可能涉嫌构成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旭辉认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才可办理,如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将村集体财产借给他人;其次,村委会应当对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做好公布工作,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支书李书峰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和公布的情况下,擅自将大湖村村集体财产3100万元借给艾博信公司进行营利活动,250万元借给吴爽个人,均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且数额较大,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而其给予原副镇长吴世信和镇里30多万元汽车的行为,如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涉嫌行贿的相关犯罪;若李书峰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大湖村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对于事态的进展,政风热线将保持关注。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钟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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