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优惠多多实际上暗存陷阱的预付费消费纠纷,一直令消费者困扰,也令工商部门头疼。今后这种消费方式或将有法可依了。11月28日下午,省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大家最关心的预付消费服务中,店家跑路了怎么办,不想消费了,要退款怎么办,或将有新说法。
据了解,我市工商部门早在2011年就推出了《徐州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卡简章(2011版)》及《徐州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卡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但仅在部分企业使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一旦通过,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
■案例: 预付费消费纠纷多
理一次发,收费15元,但如果你办了“理发卡”,10次只要100元,相信办理此类消费卡的市民不在少数。生活中,洗车、喝咖啡、洗澡等等消费活动,都会遇到商家的这种促销行为。
预付费消费虽然能享受商家给予的优惠,而且,都是预付金额越高、办卡期限越长,优惠越多。但是一不小心,也会得不偿失,甚至上当受骗。
周女士去年2月在淮海西路尚城商住楼的一家健身中心办了健身卡,缴纳了2400元的私人教练费用,会所还给她安排了私人教练。谁知在锻炼了两次以后,周女士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透支,得了支原体肺炎,挂水一周也未见好转,医生建议她不要过度训练,注意休息。于是,周女士就到会所交涉,要求退回剩余的私教费用。但会所不愿退费,周女士据理力争后,还是被拒绝,无奈之下,她将情况反映到泉山区消协。
对此,泉山区消协认为,周女士缴纳的私人教练费用2400元,其中制订计划费用480元、两次指导教练费用200元与其他费用20元由周女士承担,没有消费的余额仍属于周女士,商家无权占有,应予退还。后经执法人员调解,经营者同意一次性退给周女士1700元。
同样遭遇预付费消费纠纷的还有孙先生。70多岁的孙先生在泉山区苏堤路的一家洗浴中心购买了10张澡票,价值150元,商家承诺洗澡时赠送毛巾。在前6次消费时,商家都履行了承诺,可再去洗浴时,商家就不再给毛巾了。“不给毛巾是小事,可他们不能这样坑我这个老头。”孙先生要求浴场将剩下的4张浴票按原价,即60元进行退款,可浴场只同意按30元退。孙先生找到了泉山区消协,经消协调解,拿回了60元退款。
和他们相比,吴小姐的损失却无法挽回。她在莲花小区的一家理发店办了一张400元的会员卡,可享受剪发六折、烫染三折的优惠,可连卡内一半的钱还没用完,理发店就关门了。如今,经营者的电话打不通,卡内余额便“打水漂”了。
■对策: 《条例(草案)》提出针对措施
预付式消费目前已经遍及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由此导致的侵权问题也时有发生。有的经营者收钱后直接关门走人,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有的经营者收了预收款后,商品质量和服务得不到保障;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预付式消费方式,开展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此前,商务部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预付卡业务行为进行规范,但现实生活中消费纠纷较多、矛盾较大的,都是未经审批备案而私自发行预付卡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于预付费消费,消费者最关心的就是店家跑路了怎么办以及不想消费如何退款,这些问题在省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的《条例(草案)》中都有提及。
对于如何防商家跑路,《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对其发放的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同时,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并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如果商家的确要关门或更换经营场所,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经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承担相应责任。
有消费者吐槽,网购尚能“7天无理由退款”,而预付卡服务只要把钱交出去了,再想让商家退款却很困难。为了防止消费者一时产生消费冲动 《条例(草案)》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一时冲动充了钱,冷静之后,十五天内可以随时要求退款。
为了避免大家冲动消费,《条例(草案)》也提醒,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不得超过一千元。而且预付充值时,商家和消费者也应该约定各项责任与权利,比如怎么退款、如何转让等。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还要承担预付款利息;已经消费的,要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消费金额予以退款。
为了保护消费者隐私,避免信息泄露,此次《条例(草案)》明确,经营者应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如果要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该得到消费者同意,并告知其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这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业、学历、住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信息收集后,商家应该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如果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未作补救或者不经同意,擅自给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根据规定,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防退款扯皮,《条例(草案)》中关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有了补充解释。因为在执行过程,有商家以商品的外包装被拆为由拒绝退货。因此,《条例(草案)》中增加一条,“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应当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试用,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徐州 12315:“预付款消费”陷阱多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人林希松说,所谓预付款消费,其实就是由消费者首先对商家授信,预先付费,然后延期消费其服务和产品。此类消费模式在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行业比较盛行。因为预付款后,主动权掌握到了商家手中,其消费风险一直很高。近年来,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频频发生,美容美发、婚纱摄影、健身房、电影、游泳、洗车等行业,是预付费消费投诉的热点区域。
根据统计分析,工商部门掌握的关于预付费消费的“陷阱”主要有:1、办卡后经营者关门、消失,已办理的预付卡无法使用;2、办卡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与办卡前的介绍宣传、试用体验相比严重缩水;3、对预付卡的使用做出不合理限制,这一点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在购卡时并不知道有不合理限制,使用后才知道;第二种是消费者在购卡时经营者已经书面或口头告知消费者,但消费者没有察觉。
林希松认为,办理预付卡也是一些黑心商家惯用的融资手段。他们资金周转的能力有限,打折多是幌子,圈钱才是目的。只有办卡才会有现金流,周转不开时,会将会员交的钱分掉,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面临倒闭。预付费消费虽然价格便宜、使用方便,但由于周期长,而且消费者大多对商家情况不了解,一旦发生老板卷款跑路等情况,所预付的费用往往难以追回。
其实,早在2011年,徐州工商局与徐州市美发美容协会就联合制定了《徐州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卡简章(2011版)》及《徐州市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卡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并正式发布推出,这是我市首次就消费卡买卖行为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有7大特色条款防止纠纷,比如售卡时应说明使用方法、余额不足可现金补足、过期后可协商延期、消费卡遗失可挂失补办、购卡可以享受价格保护、设定退卡的相关责任及发生争议的法律救济等,当年有首批48家企业率先使用了合同示范文本。但实际操作起来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以前接到预付款消费的投诉,特别是针对多用途预付卡,调解起来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此次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得更加充分、全面。”林希松说,但在草案实施之前,还是要提醒消费者,选择预付费消费时,一定要事先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提供在商务部门的备案信息,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不要一味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以免办卡后服务质量变差或因经营者发生变更,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另外,一次预存金额不宜过多,以避免消费风险。办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这是对商家的限制也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同时,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发现商家服务缩水、设置不合理限制应及时退卡,遇到纠纷时可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投诉。
文/记者 吴云
来源:彭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