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给社会带来深刻变化。网上购物、移动支付、大数据等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也处于前所未有的风险之中。针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民法总则草案作了针对性规定。如何完善保护措施,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网”?代表、委员和网友们十分关注,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陈琼:
监管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大数据蕴含的巨大价值,让非法行为滋生蔓延,尤其是附着于数据信息的违法利益链条逐步形成,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新挑战。目前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监管主体主要靠政府部门,行业自律作用不明显,社会公众数据安全意识不强。要对非法盗取、非法出售、非法使用、过度披露数据信息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同时,将个人使用数据的失当行为纳入公民社会信用记录,净化数据使用环境,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苏懿谅谅谅:掌握居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要主动承担起责任,调取个人信息,要严格登记。监管部门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同时不放松对每一个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环节的监管。
@陆秀红1:个人要有防范意识,比如尽量减少在公共电脑上登录个人账户,密码设置要复杂一些,使用手机时不要随意扫码等。
全国政协委员万宝年:
信息安全保护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已是全球第一,成为信息网络大国。《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到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可以预计5G时代很快就会来临。社会信息化程度越高,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也越来越重要和紧迫。与新技术不断涌现相伴随的,是新的安全漏洞和问题。我们在管理规范、技术手段运用等方面要不断更新、与时俱进,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切实维护信息安全。
@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网”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个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别随意“晒”个人信息;二是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个人信息使用方的监管,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无忧河的夏天:应该加强部门合作,共同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不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汪国梁 聂扬飞 吴林红 马成涛)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