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4月5日电(韩畅)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日前《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结果反映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环境信用状况。
评价方法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95分-100分)、环保良好企业(80分-95分以下)、环保警示企业(60分-80分以下)及环保不良企业(60分以下)四个等级。
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的,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它补助资金和环保评先创优时,予以积极支持。 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的,责令企业每季度向环保部门书面报告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凡是被评为不良企业的,责令企业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计划,按月报送整改进度。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省环保厅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省财政厅(省招标采购中心)、省工商局、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部门通报,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