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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新规今起施行 《网安法》释疑

 

6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施行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李楠楠)《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出售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无人机进入实名登记时代;5类行李不能入境;下月起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关系国家安全重要网络产品应经网络安全审查;安徽修订旅游条例规定“驴友”擅自探险或将受罚……6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网络安全法: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京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共十三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十个方面内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新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月1日起无人机进入实名登记时代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正式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宣布上线测试运行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鼓励实施农药减量计划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下月起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细则提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的,可以同时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拟同时提供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务许可。

此外,细则还对许可变更、续办、注销等环节的条件、材料、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退出机制。其中,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关系国家安全重要网络产品应经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6月1日起我国统一网信执法证据标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公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和保障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6月1日起5类行李不能入境

由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5类不能入境的行李。《公告》显示,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出新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将此项政策法定化,该条例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印发《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该办法自2017年6月1日施行。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31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也是湖南省环保厅近十年来首次承办并获得通过的省级环保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防治措施规范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燃煤发电机组和锅炉排放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低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机动车尾气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地方扬尘污染等发面污染防治措施,该条例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自6月1日起施行

今年3月29日,《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环保条例》重点关注并回应了市民关注的民生热点。

其中,明确了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还明文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及高、中考前十五天及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一百米区域内禁止噪声污染行为;明确环境噪声扰民的管理部门为公安机关。

安徽修订旅游条例:“驴友”擅自探险或将受罚

今年3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将鼓励各地发展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写入其中,占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想涨价,应举行听证会并征求旅游者、经营者等方面的意见。

针对“驴友”的探险活动,新条例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

成都出新规: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娱乐活动

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决定,批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不少市民占用城市道路打牌、下棋、转陀螺等现象,新《条例》明确了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针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新《条例》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探索解决,在保留责任人原有义务的同时,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经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街巷等公共区域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日常管理,保持整洁。但同时也规定,禁止在主街干道等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禁止利用公共信息栏发布商业广告和违法信息。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网络安全法》今起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维护网络安全 保护人民利益

 

本报记者  张  洋

 《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法律实施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公布和施行不仅从法律上保障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还有利于信息技术应用,有利于发挥互联网巨大潜力。同时,针对外国协会和机构的一些担心,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旨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记者还了解到,《网络安全法》公布后,各地各部门、广大企业、科研单位和院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法律要求抓紧研究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等。其中,《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文件已经公开发布。国家标准化部门正抓紧组织制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

  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是《网络安全法》新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将如何实施?同时,《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这种规定会不会限制数据跨境流动,影响国际贸易?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要求,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抓紧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其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有望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网络安全法》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相关规定,旨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是要阻止数据跨境流动,更不是要限制国际贸易。落实法律要求,要把握以下几点:1.这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所有网络运营者的要求。2.不是所有的数据,只限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这里的重要数据是对国家而言,而不是针对企业和个人。3.对于确需出境的数据,法律作了制度安排,经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4.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可以出境。特别要说明的是,拨打国际电话、发送国际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跨境购物以及其他个人主动行为,视为已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问:《网络安全法》提出要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信”是什么含义?

  答:安全可信与自主可控、安全可控一样,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含义:一是保障用户对数据可控,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不应该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重要数据,损害用户对自己数据的控制权;二是保障用户对系统可控,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不应通过网络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损害用户对自己所拥有、使用设备和系统的控制权;三是保障用户的选择权,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应利用用户对其产品和服务的依赖性,限制用户选择使用其他产品和服务,或停止提供合理的安全技术支持,迫使用户更新换代,损害用户的网络安全和利益。

  安全可信没有国别和地区差异,国内外企业和产品都应该符合安全可信的要求。

  问: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发布,这会不会给国外企业带来不公平待遇,形成事实上的技术壁垒?

  答:该办法规定,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审查,其目的是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防范供应链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安全审查的重点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包括产品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产品提供者非法收集用户信息的风险等。安全审查不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没有国别差异,审查不会歧视国外技术和产品,不会限制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相反,安全审查会提高消费者对使用产品的信心,扩大企业市场空间。

  问:《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这是否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

  答:中国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在推进互联网发展,加强互联网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权和言论自由,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强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应该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个人的自由不应以损害他人的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任何人和机构都有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对这条规定有两点理解:1.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2.要求停止传输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问:《网络安全法》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信息的传播。这一要求是不是意味着要严格管控国外网站,限制信息跨境流动?

  答:现实世界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进入哪个国家就要遵从哪个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在中国境内网络上传播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坚持依法治网,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违法信息在境内传播,是国家网络空间主权的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我们支持信息跨境自由流动,但这要以不损害他国网络空间主权为条件,阻断违法信息进入本国网络空间与支持信息跨境自由流动不矛盾。


  《 人民日报 》( 2017年06月01日 09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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