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立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李国英任组长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英 省长
副组长:邓向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侯淅珉 省政府秘书长
李必方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 军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韶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许 刚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罗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
戴克柱 省审计厅厅长
李 明 省国资委主任
何昌顺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黎 昭 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监察专员
刘兴亚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行长
田建华 安徽银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罗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