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三不原则” 对7市实施大气污染驻点督查
自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对阶段性目标完成较差,排名后7位的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安庆七市实施驻点督查,对其余各市开展机动式巡查暗访……11月21日中午1点,省大气办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及暗访工作动员会,会后各督查组即刻动身出发,奔赴各市开展督查工作。
进入冬季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在首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后,我省又立即开展驻点督查和巡查暗访工作,采取最强有力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贺泽群介绍,本次督查将围绕各类扬尘污染整治,重点检查建筑、道路、拆迁等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非煤矿山、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如房屋拆迁要检查有无喷淋降尘措施,建筑工地要看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等,这些都是我们驻点督查的重点。”在PM2.5治理上,围绕涉及细颗粒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机动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散煤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开展督查。
在驻点督查之外,我省还组成巡查暗访组,对其他未实施驻点督查的市开展随机暗访。所有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均作为量化问责重要依据。贺泽群介绍,为了减少对各地的打扰,各驻点督查组采取“不安排听取当地政府或环保局汇报,不需要陪同,不干扰所在市正常工作”的“三不”原则,直奔现场开展检查。
“督查要力求规范达到公平公正的督查效果,切实传导责任压力。”省环保厅厅长汪莹纯表示,本轮督查将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传导压力,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为防止因督查标准不统一导致督查结果不公正问题,本次督查对每一类大气污染防治问题,都设有具体的检查要求,各督查组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对每个企业、每处工地、每家餐馆从严要求,对标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记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