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健康证”卫生部门统一办
2014年04月26日03:40 华商网-华商报 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
本报咸阳讯(记者张林)同是“健康证”,咸阳的卫生及食药两部门却都能办理,还互不认可,本报4月23日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了咸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4日晚立即组织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协调会解决该问题。
会上经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全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发放,从即日起全市从业人员将统一使用一个版本的健康证明、一个体检标准,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健康证明由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监制印发、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发放。同时为了不增加群众负担,目前从业人员手中持有的卫生或食药部门发放的未到期健康证明依然有效,两家证明相互认可。待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到期换证时,再申办统一的健康证明。
据记者从咸阳市卫生局了解到,对于健康证明的管理,卫生局借鉴了上海、重庆、山东等省市管理的经验,已经草拟了《咸阳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卫生局也将建立“咸阳市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承担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内,统一查体项目、统一查体程序、统一证件名称、编号、样式以及收费标准。
(原标题:即日起“健康证”卫生部门统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