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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意见 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提升我国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

《意见》强调,医药产业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要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开放合作,激发产业创新活力,降低医药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全环节的成本,加快医药产品审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实现产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意见》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政产学研用的医药协同创新体系,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二是加快质量升级,促进绿色安全发展。严格生产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实施绿色改造升级。三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区域要素资源优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创建一批产业集聚区。四是发展现代物流,构建医药诚信体系。建立现代营销模式,推动大型企业建设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医药诚信管理机制和制度。五是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生多点执业,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六是深化对外合作,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加快开发国际新兴医药市场,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推动企业建设符合国际质量规范的生产线,加快检测认证国际化进程。着眼全球配置资源,加快国际合作步伐。七是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产业智能发展。推进医药生产过程智能化,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引领作用,开展远程影像诊断、专家会诊、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服务。

《意见》要求,要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健全政府采购机制,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加强产业协调监管,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具体时间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12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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