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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改任务全面完成 居民就医负担有所减轻

 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赵敬菡)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回顾了2015年深化医改的成绩: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协力同心推进改革,深化医改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化医改迈上了新台阶,居民就医负担有所减轻。

一、2015年医改在顶层设计和推动落实方面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医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在顶层设计和推动落实方面取得了“双突破”。

一是立足医改全局,全面部署2015年医改工作。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医改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5〕34号)共提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等7方面27项改革任务,明确了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做到可追踪、可考核、可追责。4月29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召开2015年深化医改电视电话会议,对下一步推进医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二是加大部门间沟通协调与协作配合力度,共同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2015年,按照“十二五”期间卫生领域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任务,抓住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11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6.45%,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出3.46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3482亿元,比上年增长18.79%,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出8.99个百分点。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深化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有效调动专家力量,对医改的智力和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在医改课题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估、编制医改规划和健康中国战略规划等医改重点工作方面,注重吸纳专家参与,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强化对改革的考核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新举措。开展“十二五”医改规划评估,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十二五”期间的医改重点任务进行了专题评估,开展了医务人员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并形成评估报告。深入了解医改进展和成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对“十三五”期间医改目标、策略、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启动编制“十三五”医改规划。

五是进一步加强医改监测督导和宣传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7个医改重点方面,开展大督查、大调研。做好医改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宣传各地推进医改的亮点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是推进医改相关法制工作。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相向而行,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二、2015年深化医改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哪些进展?

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协力同心推进改革,深化医改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全国1977个县(市)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试点城市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科学的补偿和运行机制正在建立,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公立医院的服务效率、水平、能力和收支结构正在发生向好的变化。二是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400多万名大病患者受益,赔付资金244亿元。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疾病应急救助14万人次。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三是发展社会办医取得新成效。进一步破除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障碍,持续推进落实社会办医准入、运营和监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3.8万所,已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5%。社会办医疗机构门诊量已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四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各省按照要求稳步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推动做好保障儿童用药工作。五是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按照“基层首诊、上下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以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六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巩固深化。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亿元,支持各地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99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2015年综合医改试点省取得了哪些成效?

2015年1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确定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作为综合医改试点省。2015年2月底前,4省先后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印发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累计出台综合医改相关配套文件115个。江苏省加大各级财政卫生投入,并将公立医院长期性债务纳入政府债务平台进行化债。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审批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安徽省实现省、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在政府办基层机构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助,医疗服务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福建省由一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相关工作,从组织领导体制上保证了“三医联动”。青海省加大政府对医改的投入,把建机制、补短板、破难点作为改革重点,为建立公立医院合理补偿机制提供了坚实保障。各省改革各具特色,形成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也探索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综合医改试点省级框架基本形成。

四、2015年深化医改取得的成效有哪些具体体现?

 

社会各方推进医改的共识进一步凝聚,深化医改迈上了新台阶。人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水平居于发展中国家前列,有些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1/10万和8.1‰,均提前实现了“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居民就医负担有所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下降,由2010年的35.29%下降到目前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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