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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拟增定点零售药店63家 接受社会监督

 与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最新证实,市区今年拟增加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63家。

  至去年末,市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9.19万,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46.11万,城乡居民医保133.33万,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市区共有医保定点单位1070家,其中医院8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88家、门诊部(诊所)141家、卫生所91家、护理院23家、零售药店440家。平均每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6019名参保人员,平均每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8618名参保人员。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单位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适应参保人员的医保服务需求。

  相关人士介绍,根据《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按年均衡增加要求,市区今年拟增加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63家。其中,姑苏区27家、高新区15家、相城区10家、工业园区11家。据悉,到2020年,苏州城区和城关镇将“以步行10-15分钟就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为要求,城市每个行政街道,或5-10万人口将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记者了解到,按规定,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零售药店,需向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递交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将依据《2016年度市区社会基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评分表》,对已受理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测评。测评得分按区域排序,并按该区域规划指标数量,确定拟新增协议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向社会公布取得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整个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市社保中心表示,对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将严格执法,坚决查处,采取限期整改、级别降低、暂停协议、终止协议、扣回违规费用,或处以罚款等予以处罚。对严重违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终止协议,同时对定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建立医保诚信纪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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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逾期不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零售药店,按申报药店所在地(注册地址)行政区划,自愿向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姑苏区、高新区受理部门为市社保中心医疗结算科(体育场路4号1号楼314室);相城区受理部门为区社保中心医工生科(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园区受理部门为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医工生科(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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