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安徽省近日出台文件规定,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方式拨付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
根据《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市、县(区、市),由定点医疗机构在结算时先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和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费用,贫困人口个人只需支付不超过年度自付合规费用封顶额度部分,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
年度自付合规费用的标准为,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通过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从预算资金和统筹整合的各类专项资金中安排。 (记者 汪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