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去年10月8日下午,位于合肥市安徽某医院附近一名男子持刀将另一名男子捅伤,伤者拼命逃跑,最终倒在医院旁边的护校大院楼下,行凶男子随后被抓获,伤者因为伤势过重离开人世。警方侦查发现,两人均是利用“互助献血”谋利的“血托”。昨日上午,此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两名90后男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受审。
两名被告人王某某、彭某均是1991年出生。检方指控,王某某与当年32岁的被害人李军(化名)均在医院从事“互助献血”业务以谋利,由此产生矛盾。 2016年10月8日上午,王某某和彭某前往安徽省肿瘤医院寻找李军未果,二人通过QQ聊天得知李军在安徽某医院招人献血,便假装献血人员与李军取得联系。当日13时许,两人带着帽子和口罩赶至安徽某医院,通过电话联系并确定李军准确位置后,彭某假装去献血,王某某随后持刀朝李军的腹部连捅数刀。李军反抗并逃跑,王某某追随至旁边护校小区门口处,后逃离现场。当晚22时46分左右,李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被问到为何捅人后还要追赶时,王某某称,他是为了追上李军,给他放两句狠话,“我没想过要他命,因为我觉得捅腹部没多大事,不会闹出人命的。”不过,证据显示,王某某捅刺李军腹部最少有四五下。经鉴定,李军是被锐器刺击腹部致肝脏、肾脏、胃、胰腺等多脏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认为,王某某因业务竞争与矛盾,伙同彭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且是共同犯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王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彭某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
据了解,案发前李军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两名年幼的女儿,他的突然离世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李军家人提出了19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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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献血”如何被人谋利
互助献血是指在血库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家庭互助献血者等量换血,即不论血型是否相同,献血后立即发给医院等量的血液。家属献血后,可持献血证到所在医院,为病人换用所需的等量血。一些“血托”抓住患者家属急于用血动手术的心理,钻互助献血的漏洞,通过联系患者家属并向家属要高价,同时低价找来献血者,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