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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保支付将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日前,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安徽省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付费方式多了 花钱少了

以往,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弊端是容易造成过度治疗,感冒发烧可能花去数千元。今后,安徽省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这将给患者更多的选择性,从而花最少的钱看病。

意见明确,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同时,安徽省将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将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病种和中医住院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从“时间表”上来看,今年,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分别选择不少于150个病种(病种组)实施按病种付费;到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新农合总出院病例数的50%。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方面,今年也要选择不少于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改革,到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总出院病例数的30%。

到2020年,安徽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床日)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70%以上,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将重点推行 “按病种付费”

所谓的按病种付费,指的是将整个治疗过程的费用打包,患者在医院无论花费多少,都将按照“付费标准”来付费,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在不少专家看来,用按病种付费来替代按项目累计收费方式,是祛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毒瘤”的药方之一。

在意见中,明确提出重点推行按病种收付费。2017年底前,安徽省每个城市按病种收付费不少于100个病种。原则上,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且质量可控、费用水平可考量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病种付费范围。省内已经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要继续实施,并巩固完善。

新实施的病种付费,以既往费用数据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为基础,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引导使用适宜技术,节约医疗费用。已经实施按病种收费的,要统一病种收费、付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安徽省还将完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既要提高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要控制医保支付费用和患者自付费用。

安徽省启动 DRGs付费试点

DRGs付费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先进的医保付费制度,指的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综合考虑病例的个体特征,如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从今年开始,安徽省也将试点该项付费方式。

“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研究与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DRGs付费试点。”意见明确,探索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技术为支撑进行医疗机构诊疗成本与疗效测量评价,加强不同医疗机构同一病种组间的横向比较,利用评价结果完善医保付费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绩效、控制费用。逐步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用于实际付费并扩大应用范围,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费、付费标准包括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在内的全部医疗费用。

此外,安徽省还将推行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逐步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

记者 罗敏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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