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到2020年建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全市老年护理院达20所以上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应对这一民生问题的长久之计。记者获悉,日前市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全力推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衔接、有序共享,建立健全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养老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市老年护理院达到20所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50%以上。 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支持和推广在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为家庭医生签约的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及患有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行动不便的65岁以上老年人制定个性化服务包,提供居家健康管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需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床位,在康复、慢性病精细化管理等领域,优先培育和扶植医养特色服务品牌。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对现有养老服务资源进行功能定位,新增养老机构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提高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的能力;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支持具备资质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保健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