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祥 通讯员 谈建荣)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2018年病残儿医学鉴定申报工作将于4月15日至6月30日进行。凡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为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及子女近期免冠正面合影照片二寸、五寸各1张;与申报鉴定疾病有关的病历资料。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可向女方单位、女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对无正当理由,村镇两级不予受理的,可直接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咨询电话:0516-83965086。